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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进行时——结合工作职能全面吸纳涉黑

时间:2019-06-03

来源:巴彦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吕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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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高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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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4日、5月31日巴彦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原刑事执行检察科)主任、员额检察官李彦华带领科室干警分别对巴彦辖区内万发、洼兴两镇司法所下辖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服刑情况进行临时巡回督查。

        此次督查,巴彦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在加强法律监督,完善刑罚执行监督程序,保证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地进行的同时,最重要的工作任务就是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全面吸纳涉黑恶犯罪的线索,进一步在检察工作环节压缩黑恶势力生存空间。
在例行督查结束后,巴彦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向社区矫正人员发放扫黑除恶明白卡并详细讲解了涉黑恶犯罪的犯罪属性和可能涉及领域及举报有效线索减刑、奖励政策。
       作为与在押、服刑人员接触最为紧密的检察职能部门,巴彦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自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始终紧密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坚持将扫黑除恶工作作为自身工作职能的外延,先后多次利用督查、巡视工作接触,向在押、服刑人员传达扫黑除恶工作最新政策,吸纳涉黑恶犯罪线索,并及时向院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办公室上报。
       第三检察部的有效工作是全院各职能部门结合工作职能全面宣传扫黑除恶工作、吸纳涉黑恶犯罪线索的一个缩影,正是有了全体干警的集体共识,才有了巴检扫黑除恶工作的不断深化,才有了检察环节参与到全县扫黑除恶工作进程的不断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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