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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强基层检察院强化法制宣传工作的若干建

时间:2018-11-21

来源:巴彦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田洪影

录入:吕鑫

审核:吕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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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针对我省基层检察院法制宣传工作不主动,流于形式的问题。应该更多的从组织结构上予以解决。所谓术业有专攻,在人员编制、地方财政条件尚可的基层检察院应该设立单独的法律宣传部门,专门研究、分析本地区法律宣传工作的特点和宣传方式,组织宣传活动。而对于尚无条件设立单独部门的基层检察院,则应在现有政工部门为主体的基础上设立宣传工作的专门负责人。同时,对于基层检察院的法制宣传工作应该从上到下提高重视,将基层院的法制宣传工作纳入到领导班子的年度考核上来。
 
  -    第二,针对我省基层检察院的法制宣传工作在具体执行上,官面文章多、贴近百姓生活少的问题。应该在提高具体工作人员对法制宣传的认识程度和重视程度方面下功夫。一是要对具体工作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和年度培训工作,使之充分认识到法制宣传的意义,提高法制宣传能力,做到明白法制宣传是什么、法制宣传怎么干、怎么干好法制宣传。二是要明确领导负责制,在基层检察院明确宣传工作的主抓领导,由领导带头提高对法制宣传工作的重视程度。
 
        第三、针对我省基层检察院法制宣传过程中存在的专业性不强,针对性较低的问题。应该在制度上明确主要业务科室在宣传工作中的主体性,调动业务科室、有法职的干警参与宣传工作的积极性,细化具体宣传的方式方法,针对不同受众的教育程度、接受程度和对法律的不同述求、需求形成有针对性的宣传策略,将基层的法制宣传落到实处。还应该建立以村屯为单位的法制宣传小组,定期巡回宣传法律常识,特别应该针对我省农民多、林业工人多的现实情况,以涉农、涉林法律问题、具体案例为切入点,采用农民、林业工人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达到基层普法的目的,开辟出村屯法制宣传的新平台。同时也可以利用这个平台,接受群众的意见和办案线索。
 
        第四,针对基层检察院间缺乏法制宣传方面的沟通和互相学习的情况。应该从地市一级检察院着手,建立起一套定期的工作汇报制度,利用这个平台达到基层院间交流、学习的目的。同时应该对表现积极,宣传效果显著的基层院在荣誉等等方面进行表扬,树立起法制宣传工作的典型院,通过学习先进、改进方法等方式来促进全省基层检察院间的沟通和进步。
 
        在基层检察院强化法制宣传工作对于我省建设法治社会、维护社会公平公正是很有实际意义的事情。利用好基层检察院这个平台,既可以使我们的普法工作落到实处,又可以使我们的司法工作走到群众中去,让群众了解、认可、信任我们的司法体系和司法工作者,应该将做好法制宣传工作作为基层检察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方针政策的一环来认真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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