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困难妇女群体 加强专项司法救助 | 巴彦县检察院联合县妇联制定《司法救助线索移送协作机制》
时间:2022-06-22
来源:巴彦县人民检察院
录入:张飔昕
审核:宋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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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通知》,进一步深化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确保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形成工作合力。近日,巴彦县检察院与县妇女联合会联合制定了《国家司法救助线索移送协作机制》,努力实现从“被动救助”向“主动救助”的转变。

该机制从目的意义、线索移送范围、工作分工及要求、三个方面进行规定,确立了司法救助线索移送机制,联络员及会商机制、结果反馈机制、共同进行法治宣传机制。
线索移送机制
巴彦县妇联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发现符合本机制中规定的线索移送范围的,及时将线索移送至巴彦县检察院,巴彦县检察院依法及时进行审查处理。
联络员及会商机制
检察院、妇联各指派一名专人担任联络员,负责司法救助线索的受理、登记、移送、反馈及日常沟通协调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定期或者随时召开会商工作会议,及时通报分析线索的受理、移送、处理及反馈等工作情况,相互协助和支持,共同商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结果反馈机制
检察院对妇联移送的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经核实进行司法救助后应及时向县妇联反馈救助结果。
法制宣传机制
县检察院、县妇联定期联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主动宣传国家司法救助政策,让困难妇女了解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让符合条件的妇女申请司法救助。
近年来,该院在司法救助工作上持续发力,一方面坚持做好窗口接待接访工作,利用多媒体、法治宣传日等宣传司法救助相关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另一方面,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架起沟通桥梁,创新工作机制,让司法救助工作真正实现内外联动,让更多因案致困、因案致贫的当事人感受到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