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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上半年办案数据分析

时间:2023-07-18

来源:巴彦县人民检察院

录入:赵月

审核:宋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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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上半年,巴彦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在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同时,不断加强司法办案质效,现将上半年检察业务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工作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批准和决定逮捕98人,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81人,不捕率为45.3%;起诉141人,不起诉20人,不起诉率为12%。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为89.2%,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为83.54%。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撤案2件;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5件,已纠正25件,采纳率为100%;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4件,已纠正4件,采纳率为100%。
二、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对社区矫正与剥夺政治权利情况提出纠正7人,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件,对财产刑执行情况提出纠正2件。
三、民事检察工作
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54件,法院采纳20件,采纳率为37%;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54件,法院采纳31件,采纳率为57.4%;支持起诉23件。
四、行政检察工作
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8件,法院采纳8件,采纳率为100%;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8件,法院采纳8件,采纳率为100%。
五、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4件,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4件。
六、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批准逮捕7人,不批准逮捕14人,不捕率为66.7%; 起诉8人,不起诉3人,不起诉率为23.1%;适用附条件不起诉5人,附条件不起诉率为38.5%。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人,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人;开展法治巡讲6次。
七、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第二季度共接待群众来信信访19件次,全面落实“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回复”制度;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件。
八、其他检察工作
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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