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第二季度主要业务数据公开
时间:2023-07-18
来源:巴彦县人民检察院
录入:赵月
审核:宋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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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务公开
2023年第二季度,巴彦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坚持“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在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同时,不断加强司法办案质效,以业务数据促进司法公开,以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信,现将第二季度检察业务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工作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批准和决定逮捕47人,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53人,不捕率为53%;起诉86人,不起诉14人,不起诉率为14%。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为90%,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为81%。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撤案2件;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3件,已纠正23件,采纳率为100%;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4件,已纠正4件,采纳率为100%。
二、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对社区矫正与剥夺政治权利情况提出纠正5人。
三、民事检察工作
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49件,法院采纳15件,采纳率为31%;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49件,法院采纳26件,采纳率为53.1%;支持起诉15件。
四、行政检察工作
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5件,法院采纳5件,采纳率为100%;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4件,法院采纳4件,采纳率为100%。
五、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件,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1件。
六、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批准逮捕2人,不批准逮捕2人,不捕率为50%; 起诉5人,无不起诉。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人,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人。
七、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第二季度共接待群众来信信访10件次,全面落实“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回复”制度;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件。
八、其他检察工作
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