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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检察部

时间:2025-04-21

来源:巴彦县人民检察院

审核:宋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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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负责办理向本院申请监督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审查。负责提请抗诉和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承办对区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

副主任:田洪影 主持工作

联系电话:0451-5750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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