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巴彦县人民检察院执行“三个规定”等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时间:2022-01-07
来源:巴彦县人民检察院
录入:张飔昕
审核:宋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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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和《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的要求,确保廉洁司法,现将巴彦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执行“三个规定”等记录报告制度情况公布如下:
2021年巴彦县人民检察院共填报34件,其中院领导填报13件、政治部填报2件、第一检察部填报5件、第二检察部填报2件、第三检察部填报1件、第四检察部填报2件、第五检察部填报2件、第六检察部填报5件、综合业务部填报2件;涉及案件11件、监督执纪1件、其他情形22件。
巴彦县人民检察院将在社会各界的监督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坚决扛牢政治责任,持续推动“三个规定”落深落细。
巴彦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