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县检察院开展“三个规定”学习专场活动
时间:2021-04-07
来源:巴彦县人民检察院
录入:张飔昕
审核:宋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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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切实提高干警思想认识,4月6日巴彦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三个规定”学习专场活动,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宋洪涛领学,党组书记、检察长赵华峰,班子成员在家干警参加学习。

宋洪涛主任为干警领学《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内容,并作了讲解,讲解紧贴时代背景,深入浅出,有助于大家更好的理解和掌握党的“三个规定”,推进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公生明,廉生威。活动后,干警纷纷表示要牢记职责使命,深刻领会“三个规定”的各项要求,准确把握“三个规定”的内容实质,执行到位,自觉遵守,严格执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领学后,赵华峰检察长强调,贯彻执行“三个规定”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重大政治任务,是防止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防火墙”,是司法人员挺直腰杆依法履职的护身符。全院干警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乂,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努力构建防止干预司法案件的“隔离带”,涵养风清气正的司法生态。
公生明,廉生威。活动后,干警纷纷表示要牢记职责使命,深刻领会“三个规定”的各项要求,准确把握“三个规定”的内容实质,执行到位,自觉遵守,严格执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