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巴彦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2-01-04
来源:巴彦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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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宋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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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2月30日在第十八届县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任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过去五年检察工作回顾
十七届县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下,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大局,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助推平安巴彦、法治巴彦建设,为我县全面振兴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推进平安巴彦建设,确保社会稳定
依法履行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等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59人,起诉1602人。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采取提前介入、“捕诉一体”、专班办理、快捕快诉等工作推进方式,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共扫除恶势力犯罪集团5个、恶势力犯罪团伙2个;受理审查逮捕83人,批准逮捕76人,不捕7人,追捕恶势力漏犯7人;受理审查起诉87人,起诉39人。办案中发现并移送涉嫌违纪及“保护伞”线索9件16条。提起公诉“保护伞”案件3件3人。
深化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收到群众来信19件,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实体性答复。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件,发放司法救助金9.6万元。建成并投入使用检察听证室,组织公开听证案件6件,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信。
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坚持少捕慎诉,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捕16人,决定不起诉24人,附条件不起诉26人。落实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建成“美丽天使”女童保护心理疏导中心,开通“未成年保护热线”,开展“法治进校园”、“防治校园欺凌”、“关爱留守儿童”、“六一法润蓝天”等系列法制讲座活动16场,凝聚对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共识。推进平安校园建设,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推进综合治理,保障校园安全。
(二)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全县大局
在助力疫情防控中主动作为。贯彻上级有关疫情防控部署,及时调整工作重心,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主动服务全县疫情防控大局。及时启动涉疫情刑事犯罪快速预警应对机制,推动侦捕诉衔接,侦诉审联动,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4件5人,对涉疫案件提前介入率100%。从严从快打击涉疫犯罪,办理张维信等妨害公务一案,在提请审查逮捕案件当日办结,被省检察院列为“全省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典型指导案例”。制定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复工复产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走访企业25次,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司法保障。37名检察干警参与小区包保、流调和哈市隔离点一线防控,在严峻挑战面前体现了检察担当、责任担当。
在优化营商环境中主动作为。制定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落实服务“六稳”“六保”工作意见。建立办理涉企案件“三个效果”评价机制,不断推进理性、审慎、谦抑司法,获得上级院肯定。制定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措施18条,全面落实平等保护原则。办理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案件6件。建立涉民营企业经济犯罪案件台账,加强案件分析研判,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在助力“三大攻坚战”中主动作为。严惩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27人,诈骗罪103人,稳妥办理了社会影响较大、受害人员较多、犯罪嫌疑人李秀兰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守护绿水青山蓝天。开展对松花江水源污染、农村垃圾清理、校园食品安全等专项监督。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4件,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23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现已全部整改。与县林业和草原部门联合建立了“哈尔滨检察公益生态修复基地”。办理农民工讨薪、赔偿金等支持起诉案件45件,帮助农民工追索被拖欠的劳动报酬52万元,让辛苦一年的农民兄弟回家过好年。扶贫攻坚工作中,采取政策宣讲、鼓励贫困户脱贫、帮助选择脱贫产业项目等方式助力脱贫,全院干警下乡入户2000余人次,提供脱贫养殖专业项目资金5万余元,开展送温暖活动送慰问物品和资金10万余元。
(三)适应改革新形势,为反腐败斗争贡献检察力量
坚决贯彻党中央部署,全力配合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面临着监察体制改革反贪、反渎、职务犯罪预防队伍整体转隶的形势,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确保了查办职务犯罪整体工作在改革转隶期间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的良好态势。2017年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挪用等职务犯罪案件10件;查办渎职侵权案件2件;利用信息比对现代科技手段,抓捕在外潜逃14年之久、身份已更改的犯罪嫌疑人1人。
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努力当好改革的践行者和实干者。 2018年,县检察院反贪、反渎和预防部门职能、机构及11名检察人员全部按时完成转隶。2019年,由上级院交办,我院自行立案侦查滥用职权犯罪案件1件、玩忽职守犯罪案件1件,形成反腐败斗争工作合力。
落实监检工作对接新机制。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1件14人,提起公诉9件12人,提前介入率100%。
(四)加强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检察监督。坚持捕诉一体、突出重点、注重质效,对侦查机关立案监督13件15人,纠正办案程序违法27件;纠漏捕25人、纠漏诉60人;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64人。纠正监管活动违法17件,纠正超期羁押10件。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纠正违法33件。对涉财产刑案件,开展全方位、全链条监督,发现司法不规范问题4个。
做强民事检察监督。坚持精品引领、全面监督、务求精准,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1件,提请抗诉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件。
做实行政检察监督。坚持选准切口、循序渐进、多赢共赢,办理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8件,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3件,社会综合治理类案件1件。
(五)锲而不舍抓落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注重检察工作内涵式发展,不断提高司法办案质效,检察工作“成色”和检察司法公信力有了新的提升。
深化运用案-件比、探索运用案-时比,推动办案“求极致”。运用案件质效分析平台,以大数据对案-件比实行全程、全时监控。运用案-时比指标,对办案天数进行衡量评价,推进速裁、简易程序的适用。案-件比由峰值的2.0下降至1.3,司法办案质效不断提升。
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进简案速办、繁案精办;加强与审判机关沟通,提升量刑建议采纳率。认罪认罚的适用率为89%,量刑建议采纳率为88%。
开展业绩考评“本土”探索。以数量、质量、效率、效果为要素,制定符合实际的业绩考评办法,做到“本土特色”“量身定制”,以考评强力督促检察官对案件负责,把案件办好。
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对接内设机构改革和“捕诉一体”,完善员额检察官权力责任清单、监督管理清单。与检察人员职务序列相配套的履职保障制度逐步完善。严格落实入额院领导办案制度,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260件。
(六)坚持从严治检,建设过硬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建设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党史教育”等系列活动,筑牢队伍政治忠诚。组织干警“清明节”西郊烈士陵园祭扫、鸡冠山抗联遗址宣誓、“七一”讲党课重温入党誓词等一系列载体活动。
提高业务素质。组织干警3000余人次参加上级院业务培训。开展“模拟法庭控辩赛”活动。组织未检人员赴天津市观摩学习先进经验。开展“墨香检察人”书画展等文化育检活动。推进司法助学活动,有15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专业化队伍梯次人才储备库初步建成。
坚持从严治检。组织全院干警到省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狠抓从严监督,开展执法检查、质量评查、检务督察,着力解决纪律作风和司法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检务督察,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提醒、批评教育谈话26人次,通报批评18人次,给予1名员额检察官警告纪律处分。强化“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检察职业道德教育,维护检察人员良好形象。
强化科技强检。统一业务系统全面应用,远程庭审提讯接访、语音智能识别等设备先后投入使用,建成案件网上审批、网上流转系统,使用电子印章,运用数据化、信息化手段提升办案效率,检察工作模式发生重大变革,司法办案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的关怀支持下,完成“两房”建设工程,并投入使用。
推行检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公开2187件,公开比例为90%;重要案件信息公开324件,公开比例为25%;法律文书公开987份,公开比例为86%。积极运用检察新媒体发声,在“两微一端”发布信息1000余条。建设服务群众统一窗口,升级完善12309检察服务公共平台,全面推进“网上检察院”、“掌上检察院”和检察服务大厅建设。全部实现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电子卷宗系统、微博微信客户端3个全覆盖。
我们始终牢记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要求,切实推动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做细代表联络工作,联系省、市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4人,邀请县人大视察组视察我院扫黑除恶、公益诉讼等专项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舆论监督,邀请人民群众更好地走进检察、参与检察、监督检察。广泛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以“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为主题,邀请县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100余人次视察检察机关。
检察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短板,主要是:服务大局工作仍需加强,服务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等方面的融合度和实效性还不强。法律监督力度仍需加大,畅通监督渠道、提升监督刚性方面需更加主动作为。司法办案质效仍需提升,不严格执行办案规范、办案标准的顽瘴痼疾时有发生。队伍建设仍需加强,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亟待提高。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全力解决。
二、未来五年检察工作规划和2022年检察工作打算
当前,在新一届县委领导下,检察工作的发展机遇前所未有,发展的基础更加坚实,检察机关发挥作用、有所作为的空间更加广阔。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未来五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深化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以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主线,以“规范司法、提质增效”为目标,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强化队伍管理,优化法律监督格局,奋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为平安巴彦、法治巴彦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按照这一总体思路,县检察院努力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一是更加主动服务经济发展。始终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始终把服务和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检察工作的首要任务。突出重点打击破坏、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害农民权益、危害农业发展、影响农村稳定的犯罪。
二是更加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及时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百姓安居乐业。妥善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积极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严厉打击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刑事犯罪。
三是更加深入推进法律监督。不断强化监督意识,加大监督力度,健全监督机制,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实现执法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有机统一。
四是更加注重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坚持从严治检方针不动摇,不断提高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专业化建设水平,扩大检察人才规模,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明显增强。
五是更加自觉地接受监督。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2022年检察工作打算
(一)在服务发展大局中体现检察机关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政治担当。完善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着力解决思想、理念、作风、方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推动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度融合。畅通与民营企业家联络渠道,助力民营经济发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维护民营企业发展,净化社会生态,维护良好投资发展环境。正确适用法律政策,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界限,审慎办理涉企案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二)在保障民生民利中展现检察机关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品质。持续推进平安建设;办好涉及群众利益的每一起“小案”,消弭对抗、维护稳定;加大检察建议、释案说法、信访法治化建设力度,推进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灵活运用刑事司法政策,在办案中体现对未成年人、孤寡老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司法关爱。
(三)在做优检察主责主业中彰显检察机关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职责担当。刑事检察要在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上下功夫,深化各项刑事诉讼监督工作,促进公正司法。民事检察要在精准监督上持续用力,推动对虚假诉讼案件监督常态化,推动从个案抗诉向类案抗诉拓展。行政检察要在补齐短板上持续用力,强化行政审判程序监督、行政诉讼执行监督、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提升监督质效和影响力。公益诉讼检察要在探索创新上持续用力,在深化对环境资源、食药安全等领域监督的同时,积极探索办理安全生产、网络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领域的案件,拓展公益监督广度。
(四)在提升工作质效中增强检察机关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司法公信。深化员额检察官管理,推进司法责任制落实;深化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落实,推动办案动能、办案效能深度激活;深化案-件比、案-时比适用,推动检察官把案件办到极致;深化“智慧检务”建设。
(五)在深化队伍建设中激发检察机关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内生素能。坚持政治建检,推进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检察管理、检察文化“四位一体”建设,用鲜活的教育方式引导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才兴检,加大人才选育培养和教育培训力度;坚持严管厚爱,加大“三个规定”落实力度,深化对检察权的监督制约;坚持从严惩处,对违纪违法问题,刀刃向内,绝不姑息。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县检察院要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围绕大局抓服务,立足职能谋发展,谱写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