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县检察院开展公共场所卫生安全监督活动
时间:2021-04-05
来源:巴彦县人民检察院
录入:张飔昕
审核:宋洪涛
【字体:大 中 小】
按照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公益保护专项监督活动”统一部署及落实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要求,3月25日,巴彦检察公益诉讼办案检察官对县内包括客运站、书店、影城在内的多家企事业单位,重点针对纳入黑龙江省卫生监督范围的“公共场所”的经营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人员是否符合相关卫生管理规定、是否具备相应“许可”凭证进行了实地调查。

公共利益无小事!“公共场所”具有人流量大、易聚集、人际接触频繁的显著特点,对直接为顾客服务人员的自身健康必须要有更高的标准,这既是对服务人员自身负责,更是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公共卫生安全负责。调查中,面对企事业单位的疑惑,办案检察官接地气的进行解释说明: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公益保护的目的不是“鸡蛋里面挑骨头”,而是要确保“鸡蛋里面没骨头”,每一个“骨头”都可能伤害到一个、一群消费者的卫生安全,“鸡蛋里要有了骨头”,谁还会来吃鸡蛋?要确保“鸡蛋里面没骨头”,既需要清黄分明、又需要壳坚皮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就是要做这最外面的壳和皮,监督职权部门切实的保障、保护经营者更好、更安全的服务群众。



公共利益无小事!“公共场所”具有人流量大、易聚集、人际接触频繁的显著特点,对直接为顾客服务人员的自身健康必须要有更高的标准,这既是对服务人员自身负责,更是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公共卫生安全负责。调查中,面对企事业单位的疑惑,办案检察官接地气的进行解释说明: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公益保护的目的不是“鸡蛋里面挑骨头”,而是要确保“鸡蛋里面没骨头”,每一个“骨头”都可能伤害到一个、一群消费者的卫生安全,“鸡蛋里要有了骨头”,谁还会来吃鸡蛋?要确保“鸡蛋里面没骨头”,既需要清黄分明、又需要壳坚皮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就是要做这最外面的壳和皮,监督职权部门切实的保障、保护经营者更好、更安全的服务群众。


公益诉讼职能本身就具有服务公众性质的检察职能,在服务中履职、在履职中服务,其目的就是要切实的维护人民群众的公共利益。
调查中,几位检察官同时还肩负着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使命,履行政法机关“五进活动”要求,问政于民,借助“公共场所”接触人员多的特点,听取基层群众对于检察机关的意见和建议。
这既是公益诉讼职能的拓展,更是政法机关教育整顿的要求,只有深入到人民群众中去,深入到一线调查中来,才能清晰准确的找准、抓实履职的方向,才能达到履职的目的。